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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思不知道他在异国他乡陌生的丛林中经历过多少的命悬一线,她只知道,整整在群山密林中战斗了二十余天的秦入骨,终于走出那片绿色的战场,将他的身影彻底暴露在广阔无垠的天幕下,在这个时候,他已经被世界媒体授予了一个并不代表军队功勋,却毫无争议,众望所归的外号——丛林猛虎!
正如《旧约-依撒意亚》里的那句:他将用铁斧砍伐丛林,黎巴嫩和她的壮丽必被伐倒!
他回来了,浑身伤痕累累,带着刺鼻的硝烟味,重返人间!
他在驻地附近的一个水潭看到了他。
他在水潭边蹲下身子,拔出陪伴他渡过了二十多天惨烈战斗、已经不知道刺进过多少恐怖分子身体的虎牙格斗军刀。
他在不远处的绿荫下静静地看着他。
他没有发现她,他正要用军刀剃掉下巴积蓄多日的胡须。
他先用潭水打湿了自己的脸,再用水洗掉了军刀上的鲜血。那些鲜血已经在刀身上彻底凝固,难以清冼,他便从匣中取出一小块磨刀石,一点点地打磨掉军刀上凝固的血块。在轻微的磨刀声和虎牙格斗军刀放入水里洗涤声中,整个水潭中慢慢腾起一丝淡淡的红色。
带着潭水特有清凉的虎牙格斗军刀,被洗净后,他把它贴在自己的脸上,感受着这把磨牙吮血的战争利器锋上特有的锋锐。在刀锋割断胡须的轻响中,他积蓄了二十多天,让他连啃野果干粮都有些不方便的胡须一点点地被刮落。
终于,他感觉到她的靠近。
她一步一步朝他走去,他没动,仍然对着潭水剃着胡须。
当她站在他的旁边时,他的剃须工作已经完成。
望着水潭里浮现出来的,那个脸部线条犹如大理石雕刻般硬朗得令人心里发颤的男人,相思有了片刻失神。
在那深陷的眼眶中,有一双也许是因为休息不足,也许是因为见多了鲜血,而红得妖异红得炽热的双瞳。在他的右脸庞上,留下了一道足足三寸长,弹片造成的划伤,此时甚至还在渗出细细的血丝,仿佛永远也不会愈合,永远要帮他随时放出一点体内过于旺盛的鲜血。
他伸出手去,手指缓缓从那仍在渗血的伤口掠过,“何苦呢?”
“因为我想要,”他抓住她的那只手,“我绝不会把你让给聂辅周。”
只要不是聂辅周就行了吗?
感觉到手上传来的强大力道,她吃痛地甩开,转移话题,“回驻地吧。”
她开了辆悍马军用吉普过来接他。
悍马军用吉普车在高速公路上。要发泄什么似地,以惊人的高速向前飞驰着。在近乎歇底里的喇叭长鸣中,将一辆辆汽车远远抛在身后。只留下高速公路上,那些被他超车,受惊不小却只能对着汽车的背影,愤怒地扬起拳头的司机。
“我先去洗个澡!”
他一路飚车到了一幢富丽堂皇的五星级酒店。
开房后相思坐在客厅等待,他则直奔浴室。浴室的门锁不知出了什么问题,竟然打不开。看他一脚把门踹开,相思马上庆幸,幸好他没有带他的大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,也没有拿手雷、手榴弹之类的爆破武器。
否则,以他的性格,百分之百会毫不犹豫地一炮轰开浴室门,用这种最激烈的方式,向她表达那种“想要,就一定要得到”的彪悍意志。
其实,刻骨君到底还是个孩子。
他那么任性执着地想要证明自己比聂辅周优秀,甚至不惜到最危险的战场上去,把自己的生命放在悬崖边上,破釜沉舟,冒死争取他的铭铭的爱。
可他从未考虑过,他这样让自己在枪林弹雨中拼杀,在硝烟弥漫中血战,会让他的铭铭多么地担心他,多么地心疼他。
多么地害怕失去他。
她不敢。她真的不敢。她不敢再让他这样去和千军万马浴血奋战,在血肉横飞肝脑涂地的残酷杀戮里,随时陷入马革裹尸的猿悲鹤怨之中。
她宁愿让他伤心,让他失望,让他哀莫大于心死,也不愿让他靴刀誓死,血洒疆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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