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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回永远的女主角 (第2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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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天是在磨练我。

我要当一个出色的人,就要经得住所有考验。

籍得此刻争功名,莫待斯人年华老。

这是我自己跟自己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句。

我的心失落在1994,也奋起在1994,我将一生一世奋斗到底。

‘忘了吧1994,算了天长地久,再没有任何伤心的念头,从今以后,少了些悲伤的回首,要多些为自己奋斗!‘

极爱王杰的《伤心1999》这首歌,在此把歌词改了,变作我的《振作2002》。

我不需要怨天,不需要怨命。我一生都在不息地求取着。

现在我是一个翻译,有我喜欢的工作。我嫁给了一个上海人,他很爱我。我的朋友也很多,都很关心我。忘了补充一点,我的容貌也和原来差不多了,尽管最美的岁月已经过去。

我在幸福地生活着。

我知道前方还可能会有风雨,但我不怕,我将勇敢地接迎它。因为我已经历过。

......

千里弟弟,尽管你现在生活在愁云惨雾中,但黑暗是会过去的,风雨过后是晴天,只要你不放弃。

社会需要你,文学需要你,我更需要你。

记住我们之间的承诺,为了我,你要勇敢地活下去。

哪只狗叼走了你们的良心?

最近,中国人都学洋鬼子,迷上了养狗。以前的狗,吃冷饭残羹,看屋打猎。现在的狗,喝牛奶,吃麦片粥,有专门的漂亮狗屋。狗是人类的忠诚伙伴,永远忠心,对狗好,理所当然,只是,现代人对狗好了,对别人,却越来越冷漠。

有报道说,有个狗主的狗咬了别人,咬得很伤,他死不承认,说狗不是他的。最后法院查证,狗是他的,叫他赔偿。可是就这一点来看,他的良心已被狗吃了。

我曾经住在一个极漂亮的小区——祈福新村。人们过得很富足安逸。可是,我觉得这儿人们的心灵,远没有小区的景色漂亮。很多人溜狗,从不拉狗绳,狗对来往的人吠,吓走了正常行走的人,他们反而哈哈大笑。

一天下午,我从小区会所出来,天忽然下起漂泼大雨。我等了很久,最后不耐烦了,冲入雨中。身边很多人经过,撑着伞,很大的伞,见我被大雨淋得浑身湿透,他们目无表情。没有一个人会主动说,我的伞大,过来我身边,我们一起别让雨淋着了。可是,我听不到,也等不到。而我记得,曾经在广州,同样的情景,却有人主动把雨伞借来与我共撑。这小区很漂亮,小区里人们的心灵,漂亮吗?

还有一次,在村巴上,我拿着极重的玻璃,没法伸出手来按铃叫下车,我于是叫身旁一个小男孩,“哎,小朋友,能不能帮我按一按铃?他和他的妈妈一起坐,都穿得很光鲜漂亮,明显是听到了,望着我,却无动于衷。我气上心头,大声喊:“司机,下车!”司机停车了,我看到那个年轻女人张大了嘴巴,很吃惊。我心想,惊什么,奇怪什么,要是我有空余的手,一定先打你一巴掌!这两个人衣着光鲜,可是我怎么觉得衣服比他们漂亮多了。他们的心灵黯淡无光的,不配这衣服的鲜艳。说什么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?哼,说不定早已是衰荷败柳了!身是年轻,心已没有激情。

所以,我想问,人啊人,哪只狗叼走了你们的良心?

妒忌

女人是不是天生爱妒忌?问题是,不止女人,有些男人也是很会妒忌的。

我却不会妒忌人?难道我是外星人?

反正,我没必要妒忌人,别人可以拥有的,我全拥有,或者是我未拥有的,只是我心态端正,不需要别人争,至少我这样认为。

那么,我不妒忌别人,就轮到别人妒忌我了。

以前刚上白鹿,写下《CHU女和淑女》,点击率一下升到最高,这一下,妒忌的人来了。不久,因为一次我选稿,电脑的问题,居然那只歪站长,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地骂我,对于这种无赖,我不屑与他交锋,于是一走了之。

去了红袖,他们选稿好狭窄,居然退了我一首在白鹿很受欢迎的诗《真假情缘》,我过去说他们,后来开战,这时,我的千里弟,立马过来,叫护花一剑,想起以前和千里并肩作战,真开心。后来没事,却一天又因为雪域老太婆,和520小说妃子闹翻了,估计她早就看我不顺眼,现在趁机发作,于是,我又是一个字——走。

后来,有人拉我去了书剑梅庄,那儿的版主更狭隘,碰到一个叫什么凌寒的,居然来骂我的诗,因为我的诗点击率比他高,他看不惯了,那个骨头更是没良心,我也是走得痛快。临走,拉了一大堆人。

对了,忘记说,我在白鹿,也是拉了不少好友过来我自己的地头的。

这时,有个地方叫知音论坛,有个朋友盛情相邀,我却不过,就去了,想不到这儿善妒的人更多,我也是看不顺眼。也走了。

自此,决心自创地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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