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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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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晚上,我回到家,家里已浪静风平。德华回他母亲家筹备结婚的事,二姐在家过夜,与我挤一床。大姐与四姐睡一床。

二姐和大姐互相看不起,一碰就闹别扭。大姐火暴,有气话藏不住;二姐心细,凡事心里自有主张,她身体弱,几次发高烧,险些断了气。母亲说,她是二道命,回头人,老天照顾,考上自带伙食培养小学教师的半工半读学校。她天生矜持,可以不向父母要一分钱,步行几个钟头,从学校走回家,而不向父母提一句车费。她的裤腿和鞋子全是泥,回家后洗净脚,就一声不响地用剪刀尖挑脚底的血泡,手抖也不抖一下。二姐快毕业时,正是我上小学一年级,她和一个男同学带着我,破天荒地上苗圃拍照。男同学戴了个眼镜,拿着个有半截砖头大的照相机,让我手扯住一枝树丫,他不说笑一笑,而说看看天!看看天!

我们从苗圃照完相回到家,父亲把二姐单个叫到屋里,父亲说这个男同学嘴太甜,眼睛溜转,这种人靠不住终生。十多分钟后,二姐就把男同学送走了。之后,男同学再未来家里。那卷胶卷拆下时,不小心曝了光,二姐后悔地说:“一张也没有,太可惜了!”二姐在这么说时,神情黯然。

母亲的一个熟人看中二姐,把侄儿介绍给她。侄儿是一个军工厂的造反派头目,口才一等人才一等,二姐去找他,他正在厂里的牛棚里忙着。牛棚设在一幢大楼底层,窗子全被堵死,不见光线,从里面传出来一声长一声短的惨叫,被拷打的另一派人在嘶叫毛主席语录。

二姐没敢看,吓得拔腿就走,她这一走,倒也对,若摊上那位造反的干将做丈夫,她就真要后悔了。“文革”还未接近尾声时,那位青年被投进了监牢,判了二十年徒刑。

二姐是我们家唯一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人,她的生活最安定,也最幸福,人人羡慕。

房间是早就关掉了灯,大姐在另一张床上问:“六六,你今天下午跑到哪儿去了?爸爸说你中午就不见了。”

“上学去了。”我睁开眼睛回答。心想,你不是同样也不在家!而且有意躲着我似的。我本来平躺,这时翻身侧睡。

“你没有去上学,我晓得。”大姐说。

“那还来问我做啥子?”我轻声咕哝了一句。

2

三哥是长子,在家里很霸道,父母宠他,他也认为该受宠。1967年他十六岁时,街上所有同龄的少年,都抓了个红卫兵袖章戴着,就他幸运地挤上火车,到了北京,看毛主席。他从北京回来的那个夜晚,像变魔术一样,从身后抓出几颗玻璃纸包的水果糖,把当时年龄还很小的四姐、五哥和我给迷住了。

从1980年夏天开始,他就和父母闹别扭。这阵子,他正在楼下房间里向母亲发脾气,四姐的事是起因。母亲说他不顾家,白养了他。为了脱离开家,不和父母五哥挤在楼下房间里睡,他就跟街上一个姑娘神速结婚,当了人家的上门女婿,事后才告诉父母。“你的媳妇,从不叫我一声妈。”母亲说。

“她不叫,是她的事,”三哥一步从屋里跨到堂屋说,“反正我们从小长到大都未靠过你们当父母的。”他扔下这话就噔噔噔走了。

阁楼里的三位姐姐听见了,都未作声。

三哥从未与家人提起他在乡下的经历,也不提回城后在宜宾轮船分公司扛包当装卸工的事。他有理由抱怨,是三嫂说出来的。

70年代中后期知青开始回城,各级领导干部“文革”练厚脸皮,分配工作时开后门越发猖狂无忌:有后台的分到办公室,行了贿的分到船上学技术,无权无势的统统当装卸工。三哥他们一批青年装卸工,闹了一场罢工。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工人有此权。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,党领导工人阶级,一看见“闹事”,就赶忙打电话,让保卫人员和公安局赶来准备抓“为首的反革命分子”判重刑,甚至死刑——这是镇压罢工的老办法。但这一次罢工的青年们逮住了领导受贿的实证。“文革”后期惯用高压手段的领导,见到自己的尾巴被揪住,只能采取“和平解决”。罢工总算有了结果:青年装卸队全体人员,重新分配。三哥分配到长江上游通航的头一站趸船当水手,这是父亲曾经下放走船的航线。他明白自己受到了处罚。三哥咬着牙在那儿一干就是六年,凭着他自己四处贴寻人对调单位的手写张贴,在1980年年初,二十九岁时才回到了重庆,在一个水运队趸船当水手。

我小时候,有一天,母亲坐在堂屋板凳上,我蹲在地上,和她一起拆旧毛衣,准备洗过重织。管这一带的户籍,一个刚开始有胡子可刮的小年轻,制服笔挺,走进院子。母亲站了起来,向他点头问好。他的脸却挂着,训斥母亲:“老实改造。”母亲脸上的笑容即刻凝固,低下头说:“对,对,对。”我埋下头,脸紫红。好些年过去,我始终难忘那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户籍无缘无故给母亲的羞辱。

最早插队的大姐,曾远行他乡的三哥,挑砖瓦的四姐,都有理由认为不必与父母多打交道,父母帮不了他们,反倒使他们备受欺压。虽然母亲送他们下乡当知青时,都愁肠寸断地流泪。我的姐姐哥哥,还有我,我们因年龄的逐步增长也都明白这样的处境:怎么闯也闯不出好前途。父母是什么命,子女也是什么命。

3

四川麻辣火锅,本是全国闻名,经过清苦的六七十年代,火锅又重新给重庆添了骄傲的色香味:千变万化,只要是能吃的都可用于火锅。不分炎热的夏天,还是细雨纷扬绵绵不尽的春天,不管寒冬,还是秋晨,任何时候,包括夜里三点钟,任何场合,包括小巷子里阴森的小店,或堂堂气派的大餐馆,都架着火锅。

院子里人在摆龙门阵时说,街上馆子里的火锅,看看不得了,吃起来绝对不如以前纯粹的麻麻辣辣。

这话有道理,那时,蔬菜、豆腐、血旺,就可以使一个没有新衣爆竹鸡鸭鱼的年过得难以忘记。

很冷的天,忘了是哪一年的除夕之夜,穿两层袜子也冷得直跺脚。大姐从巫山农村回来,一家人围着小铁炉子在屋里。吃的是白水萝卜青菜火锅,有点肉,早被捞尽,星星点点的油漂浮在滚烫的锅里。

父亲说,菜没了,让四妹去洗菠菜来烫。

四姐说,让六六去。

母亲同意,叫我去。她让我洗菜时不要多用水,却要专心。我答应着,拿了理好的菠菜去天井,在大厨房淘洗。

大姐烫了一筷子由我淘洗好的菠菜,吃在嘴里,即刻吐在碗里,连声叫有沙。

三哥站起来说:“去,重洗。”

大姐问:“你是不是说话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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